关于印发《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赣教规字〔2021〕8号)
各设区市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,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,各职业本科学校、高职院校、省属中职学校,各培训基地:
根据教育部印发的《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教师厅〔2017〕3号),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江西省教育厅
2021年7月5日
赣教规字〔2021〕8号.pdf:预览 下载